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批准,本项目资金已落实。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。
一、采购内容
序号 | 货物名称 | 数量 | 主要技术指标 | 主要用途 | 技术服务要求 |
1 | 1064 nm激光器,含电源和水冷机 | 1 | 输入电压 220V/AC(50Hz) 放电脉宽 250μS 输出电压 1000V 调 Q 方式 退压调 Q 调 Q 电压 最高电压 5000V,调 Q 延时可调 同步要求 具备同步输出、输入接口 (TTL 电平为 5V) 工作频率 1--20Hz 可调 控制方式 具备本控、遥控功能 |
煤质分析 | 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5日内上门免费检测、维修或更换、补齐出现问题的产品或部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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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等信息以 询价 文件所载详细信息为准。
二、采购方式
本项目采用 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。
三、参与 询价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:
1、参与 询价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能独立完成 询价 文件中所规定内容。
2、参与 询价 供应商可以是货物制造商或具有投标产品销售代理权的经销商(需提供代理证书)、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(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);
3、参与 询价 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。
四、采购公告期
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1日
五、采购要求
采购公告期满后,采购部门工作人员开始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调研,调研完成后将 询价 文件发放给符合调研要求的供应商,供应商依据 询价 文件编制报价文件。
1、报价文件需胶装成册且密封。
2、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。
六、采购联系人信息
项目联系人:宋健超
电话:135931594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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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正阳街100号
邮编:030032
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
2023年10月07日